组织部(党校、巡察办)

发布者:档案馆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5-26浏览次数:10

海南师范大学纸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单位/部门类目序号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组织部(党校、巡察办)DQ131本单位(部门)制定的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文件永久
2本单位(部门)发文30年
10年30年
10年
3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要工作会议记录、纪要永久
4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变动的材料永久
5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名册30年
6各级党组织清单台账30年
7各类党员名册(包括教职工党员名册、学生党员名册、发展党员名册、预备党员转正名册等)30年
8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及回执30年
9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30年
10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材料30年
11校党委对二级党组织换届、改选、成立、撤销等审批材料30年
12“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授名单永久
13校级以上“两优一先”“乡村振兴”等表彰先进的文件材料、表彰文件和先进事迹材料30年
14上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巡察工作政策文件、通知等30年
15巡察办制定的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30年
16党校培训班培训材料(方案、学员名单、培训总结等)30年
17主要职能和主要职责范围内其他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30年
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