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15年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08 15:25:00 来源 :[news:source]

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5年档案材料归档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学校各类文件材料及时、完整归档,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按照《海南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14年在学校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记载和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各种类型和载体形式(纸质、照片、磁盘、录像带等)的文件材料和实物,均应归档保存。具体归档范围见《海南师范大学档案工作手册》。

      二、归档规范

      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认真审查归档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严把质量关,防止漏归、错归;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做好平时预立卷工作,合理分类,安全存放,加强与档案馆的联系,积极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本单位(部门)的文件材料及时、完整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

      学校实行由文件材料形成部门(包括项目课题组)立卷归档的制度。各归档单位(课题组)将办理完毕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按照立卷方法和要求,组成案卷,移交给档案馆。

      各单位需打印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通过海南师范大学档案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经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后向档案馆移交。移交时,交接双方须签字并标明移交日期。

     具体归档规范及档案整理要求见《海南师范大学档案工作手册》。

      三、归档时间

       各单位、各部门2014年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后需要移交到学校档案馆,应在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整理工作,经档案馆检查符合要求后,于6月16日前将实体档案移交到档案馆。

       2014年形成的不需要移交学校档案馆的文件材料,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妥善做好整理归档工作,留在本单位保管。

       2015年毕业生合影照片(含电子版)应于6月30日前整理归档。

      四、业务指导、考核安排

      档案馆将安排人员于4月20日-5月31日到各归档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档案馆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归档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单位考核范畴,希望各单位领导引起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归档工作。(考核标准见附件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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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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