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学会
发布时间 :2015-10-15 10:17:56 来源 :[news:source] 中国档案学会是全国档案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的社会团体,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档案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国档案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1979年曾三、张中、裴桐、吴宝康、韩毓虎等21位档案界人士发起筹备,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档案学会筹备委员会,1981年11月在北京召开中国档案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宣布中国档案学会成立。到目前为至中国档案学会召开了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于2004年5月在北京召开。本届理事会理事长冯鹤旺;副理事长:王信功、冯惠玲、邢永福、赵中新、温 强;秘书长:王信功(兼)。
中国档案学会现有单位会员79个,个人会员7412人。学会下设7个专门学术委员会:档案学基础理论学术委员会、档案整理鉴定学术委员会、档案文献编纂学术委员会、档案保护技术委员会、影像技术委员会、档案自动化技术委员会、企业档案学术委员会。办事机构有:办公室、组织工作委员会、《档案学研究》编辑部。
1982年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现中国人民大学信息组员管理学院)联合编辑出版《档案学通讯》作为会刊,1988年创办新会刊《档案学研究》。1986年举办了首次全国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有110项研究成果获奖。学会还逐步开展了与外国档案学术团体的交往,参加了国际档案理事会档案工作者协会专业处举办的一些活动,并与一些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协会建立了档案学书刊交换关系。
中国档案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挂靠在国家档案局,住所设在北京市 宣武区永安路106号,邮政编码100050,电话:010-63020081。
中国档案学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努力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推广先进技术;
(三)编辑、出版、发行会刊、论文集和有关学术研究资料;
(四)开展对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五)在会员中评选和奖励优秀档案学术研究成果;培养、发现和推荐人才,表彰在学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会专兼职工作人员;
(六)开发和推广档案科学技术成果,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组织、举办档案设备用品及应用技术的展览和交流;
(七)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科学论证和咨询,提出建议;
(八)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专题调研、档案科学技术项目评估、科研成果鉴定及业务技术标准起草和编审、仲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及其它业务项目;
(九)鼓励会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档案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