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部办事指南

时间:2025-03-31浏览:10

综合档案部工作职责

1、党群、行政、外事、出版、教学、科研、基建、设备、会计九大类纸质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统计等。

2、党群、行政、外事、出版、科研、基建、设备、会计档案等,只为本校教职员工提供利用。

3、教学档案(录取名册、毕业生成绩单、学籍等),对外开放。

4、教育部学位认证。





综合档案部档案利用手续

1、 查阅、利用一般文书类档案需提供教师本人身份证。

2、 查阅、利用科研类、设备类档案,需提交申请,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可通过企业微信)。

3、 查阅、利用基建类档案,需提交申请,由本单位领导及基建处领导签字(可通过企业微信)。

4、 查阅、利用会计档案,需到财务处填写申请单、查阅凭证号,由财务处领导及本单位领导签字。

5、 查阅教学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本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综合档案部利用服务说明


1、综合档案部不办理补办个人人事档案业务,包括成教生个人档案、普招生个人档案及教职工个人档案。

2、每周二下午理论学习,不对外办理业务。




综合档案部